11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视情节依法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拓展信息:
电动车上牌方法:
方式一: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线上进行预登记的,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邮寄费市辖区为10元,跨市15元,跨省20元。
方式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放号牌,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