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分辖区内高风险区的公告(2022年第1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3日8时起,中卫市沙坡头区辖区划定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3个)
文昌镇黄河花园3期12#楼、正丰香格里南区43#楼、物华林居10#楼划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沙坡头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