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北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市北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13日23时起,将市北区兴隆路街道杭州路47号及东侧公共卫生间,台东街道洮南路2号向阳幸福大院、沈阳路21号和23号,即墨路街道武定路东侧区域(门牌号为武定路11号、17号、19号、21号、23号),登州路街道姜沟路小区,敦化路街道哈尔滨路以东、伊春路以北、通榆路以西、东莞路以南合围部分区域(门牌号为通榆路42号、48号、50号、54号、56号和伊春路4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