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告
大疫指发〔2022〕67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市落实防控措施的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国家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自11月11日始,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严格做好域外来(返)连人员的管理
所有域外来(返)连人员抵连前24小时要通过“辽事通·e大连”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自主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时应在入连交通场站(公路口)查验服务点扫场所码、进行“落地即检”。对于未依法依规履行防疫义务、落实自主报备和“落地即检”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目的地社区和接收单位,要加强对域外来(返)连人员报备信息和旅居史的查核,实施分类管理措施,做好各项保障服务。
1.高风险区来(返)连人员、异地入境解隔(指已完成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3天居家隔离)来(返)连人员,由居住地社区专车闭环从入连交通场站(公路口)转运回居住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人一户,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因就医等原因必须外出的,须报所在地社区(村)管理人员后,全程佩戴KN95或N95及以上级别口罩(由社区配发),由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2.低风险区和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连人员,抵连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因就医等原因必须外出的,须报所在地社区(村)管理人员后,全程佩戴KN95或N95及以上级别口罩(由社区配发),由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3.其他域外来(返)连人员在完成“落地即检”后,在抵连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酒店、宾馆、民宿、公寓式酒店、旅馆、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等各类住宿场所,要加强对入住人员的排查管理,入住时扫“场所码”,同时查验行程卡、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落地即检”情况,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办理入住。要督促入住人员在抵连“落地即检”的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科学精准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从即日起,停止开展每周二、周五的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研判,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继续做好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
继续按照我市确定的重点人群的范围和频次标准开展核酸检测。将新入境人员、新判定的密切接触者纳入重点人群管理,上述人员在解除居家隔离后的第3天,需到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具体检测点位可在“辽事通·e大连”微信小程序的“防疫抗疫”专区中查询)。
对未按要求参加定期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将采取“场所码”赋码管理。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降重症、降死亡的效果是明显的,未完成加强接种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高感染风险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获得最佳保护效果。各地区街道社区对本辖区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要做到底数清,建立台账,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人群“应种尽种”。
六、优化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的人员管理
对于符合入境条件的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由活动举办方提前申请市主管部门批准,入境后可“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其中:商务活动申请受理部门为大连市商务局(电话:83686965),体育团组申请受理部门为大连市体育局(电话:83685332)。
七、强化服务保障和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力度
为保证优化调整措施落实到位,市民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过程中如有各类诉求问题,可通过拨打12345投诉电话反映,学校相关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84601824反映,相关部门将给予积极有效回应。
未尽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