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双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承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热点2023-09-19 22:45:44未知

承德双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承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调整幅度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差异等因素,分四档制定我区农村低保执行标准。

  农村低保年标准由原来的5160元提高到6000元,分为四档,每人每月补助分别为:300元、380元、430元、500元。

  (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镇低保执行月标准由650元提高到750元。

  (三)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年标准,按照《承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承市政办字〔2016〕273号)执行,原则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能力评估分为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三个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15%、10%发放照料护理费。

  二、时间要求

  (一)提标时间

  新的保障标准和供养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完成时限

  2023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提高和资金补发工作。

本文标签: ,标准  ,低保  ,农村  ,城乡  ,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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