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出户
1.佩戴犬牌。携带犬只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使用犬绳牵领犬只且犬绳不超过2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携带犬只出户;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放任犬只在公共道路上活动,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怀抱、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等约束措施。违反前3项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