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安宁区中海河山郡25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中海凯旋门东区21号1单元、21号楼2单元、22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