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衡阳发布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19 12:14:50佚名

11月18日衡阳发布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衡阳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发、频发、局地暴发、持续时间长等特点,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我省、我市近期在外省返回人员中发现多例阳性感染者。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现就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坚持入衡先报和“落地检”。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须提前一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衡,并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站或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核酸采样,实行“落地检”。

  严格落实入(返)衡后“3天2检”,在第3天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外地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通过“健康衡阳”公众号及有关媒体查阅“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地区”,一旦发现本人或家人的行程轨迹同涉疫场所或阳性感染者有交集,须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酒店宾馆报告,等待防控工作人员处理。对未报备、报告的集中隔离人员和阳性感染者,集中隔离和医疗救治费用自负。

  二、严格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乘坐高铁、火车、跨省长途客运、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景区、入住酒店宾馆(民宿)等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对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劝告其就近进行核酸采样。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外省入(返)衡货车闭环管控。

  外省入(返)衡货车司机,须在入衡首个交通健康服务站进行核酸采样,按照“即采即走即追”的方式进行防疫健康服务,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货车司机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向现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健康码异常者,个人承诺从交通健康服务站至工作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由交通健康服务站通知目的地后,予以放行。外溢风险高的地区入(返)衡货车司乘人员要按要求,配合做好全闭环管理。

  四、加强重点风险职业人员管理。

  所有重点风险职业人员疫情期间原则上做到工作场所和住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工作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严格按照行业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对已纳入系统管理但无故不进行定期核酸检测的人员赋码管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是党员干部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落实扫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监管场所、学校、公共场所、文旅场所、医院、药店、企业、市场主体等单位须按照“一门一码一通道”要求主动申领“场所码”,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属地防控部门并严格按照相关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未按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将在全市媒体公开曝光,并视情节轻重,对该公共场所采取通报、警示、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六、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广大市民在商超市场、影剧院、宾馆酒店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时,乘坐厢式电梯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在医院就诊、陪护、核酸检测时以及出现呼吸道症状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务必盖住口鼻,鼻托处要密闭,保持口罩和脸部贴合紧密,在人员密集场所不要摘下口罩或拉下口罩露出口鼻,防范感染风险。风险人员在处于集中隔离转运、办理入住、取餐、核酸采样、外出就医、解除隔离等情况时,应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七、规范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减少举办会议、培训、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按程序审批并落实举办方的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尽量缩小规模,减少参与人员。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向举办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落实扫“场所码”及人员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八、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遵守本通告的个人和单位,将视情形予以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视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另行公布。

  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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