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困难职工申报范围
本市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临时下岗失业人员。
市总工会负责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和市各产业(系统)工会的调查登记、申报审批和发证工作。
各县区总工会负责所属区域内困难职工的调查登记、申报审批和发证工作。
【拓展内容】
淮安困难职工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人必须全面、如实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授权书和相关材料。如因材料不齐全或申请表、授权书上有漏填退回未能按时申报的,责任自负。对被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将不予发证或取消其困难职工的资格及待遇。已被评为困难的职工离职,所属基层工会须及时向职工服务中心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