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21时起,将市南区金湖路街道如东路18号金湖小区5号楼,市北区登州路街道广饶路19号、21号、23号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社会热点2022-11-20 16:59:44未知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21时起,将市南区金湖路街道如东路18号金湖小区5号楼,市北区登州路街道广饶路19号、21号、23号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