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口:
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浙里办APP、警察叔叔APP,找到“非浙A急事通”模块后,按照要求提出申请,需要在手机上进行申请。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入通行次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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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对于确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时段进出错峰区域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可以按规定申请“急事通”。
浙A号牌及浙A区域号牌车辆遇病危送医等紧急情况,可拨打122求助。
申请时段:
申请时支持两个时段选择:分别为00:00至次日00:00及12:00至次日12:00。
申请次数:
非浙江省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每次24小时(不超过两个高峰时段)
浙江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每次24小时(不超过两个高峰时段)
适用路段:
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详细限行路段请看》》
违反限行如何处罚:
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如果是没有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