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赣州人员,须提前3天向属地指挥部或社区(村居)报备,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赣州人员,须提前3天向属地指挥部或社区(村居)报备,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赣州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赣州后实施“三天两检”,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并在第4、5天再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4.近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区来(返)赣州人员,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倡导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5.所有来(返)赣州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份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
6.根据县(市、区)中、高风险等级分布及疫情形势进展,将动态调整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