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8号通告

社会热点2022-11-22 16:12:00佚名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8号通告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8号通告

  11月20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崇川区4例,海门区2例,海安市2例,通州1例,启东1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徐某,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住南通市崇川区虹桥新村41幢。

  11月14日-18日 崇川区虹桥小学;

  11月15日 虹桥公园西广场采样点、端平桥大娘水饺、濠河8号;

  11月16日 虹桥菜市场、端平桥大娘水饺、汉宫燕(姚港路52号);

  11月17日 汉宫燕、濠河8号(濠南路28号);

  11月18日 跃龙桥小学门口、碧桂园1895公馆东侧战胜路临时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

  11月15日-18日 大润发(南通八仙城店)一楼洗手间;

  11月16日 钟楼采样点、红星路菜市场门口绿谷超市;

  11月17日 虹桥菜市场。

  无症状感染者3:关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

  11月15日 郭里园工地、兰州拉面(开放大学对面);

  11月16日 郭里园工地、郭里园核酸采样点;

  11月17日 玥廷酒店(人民西路11号)、蓝色经典·天之蓝商店(世纪园小区后面);

  11月18日 兰州拉面(开放大学对面)、LILY SHOP劳保用品店(任港街道中远路中远小区店面房10号)。

  无症状感染者4:周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9顾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赵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9顾某的密切接触者,住海门区包场镇长桥村38组4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 海门正余镇新岸村8组、启东天汾汽修厂(如意大道往东50米335省道交汇处)、海门四甲镇诗怡小区1栋;

  11月18日 南通火车站、通大附院门诊及药房、包场工商银行公交站台、335省道正余车站对面雅迪电动车店隔壁彩钢店、崇川区濠南路新海通花园门卫处、和谐怡园家苑、崇川永兴国际汽车城、中南汽配城(南通第四人民医院附近加油站南边第二个路口进去)、长江路永兴路高架东100米顺丰快递投递点、南通开放大学、融悦华庭东门(江通路65号附近)、海门金舞宴农庄东门对面的修车厂、六甲北边大拇指汽修厂、包场医院核酸采样点、包场液化气站(包场通光街188号)、四甲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四甲初级中学对面停车场、包场镇长桥村38组。

  无症状感染者6:周某,无症状感染者7:房某,均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和海安碧桂园金麟甲第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6日-18日 欢哥面馆(海安高新区丹虹路96-5-10)、荣发超市(海安市高新区丹凤路);

  11月16日 海安市人民医院南侧中央广场核酸采样点、诚信粮油店(海安市高新区中坝北路)、惠多生活超市(海安市高新区丹凤路);

  11月18日 鲜肉蔬菜小红百货(注册名:祥富百货商行,海安市高新区丹凤路)、四季鲜生鲜超市(海安市高新区丹虹路)、欢哥面馆对面大饼米饼小方糕店(海安市高新区丹虹路)。

  无症状感染者8某,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住通州区川姜镇金川大道三合口工业园西南(工地内)。

  11月18日 宿舍附近夏邑生煎包、川姜镇金川大道凯佳新材料项目工地;

  11月19日 川姜镇金川大道凯佳新材料项目工地、三合口村村委会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9: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11月19日乘D2124(7车厢2A)至火车西站、西站核酸采样点、如皋九华镇杨码村17组、通州区平潮镇侯桥村13组、崇川区中南世纪城5幢。

  无症状感染者10 冯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高速卡口筛查中发现。

  11月20日 启东北高速收费站核酸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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