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已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公交车辆进行整改,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公交车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和线路
2022年11月22日16时起,恢复全部公交线路运营。
二、加强运营管理
(一)恢复运营的公交车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达到复运条件后再上路运行;
(二)所有公交车采取限制满载率50%措施,车辆运行过程中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三)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执行车辆日常防控措施。
(四)公交车驾驶员每天测量体温,严格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不予上岗,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检测频次。
三、加强乘车管理
(一)乘客乘坐公交车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经劝阻无效的,拒绝提供乘车服务;
(二)乘客需主动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渝康码为红色、黄色及弹窗人员禁止乘坐,对老年人等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市民,请站点周围乘车人员协助代查渝康码,学生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三)乘客乘车过程中遵守乘车秩序,不交头接耳、不嬉戏打闹;
(四)市民候车时不聚集,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