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16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白云湖街
石建大厦A栋、E栋
二、鹤龙街
彭西大街13-19号(单号)、23号、27号,串钱巷2号、7号,仁厚七巷3号
三、黄石街
白云尚城小区南区E1栋
四、景泰街
下塘西路648-656号(双号),云苑直街17-27号(单号),云苑二街9-14号,云苑三街7-13号(单号)
五、三元里街
航云北街65号
六、棠景街
乐嘉路78号、80号、82号
七、同德街
得宝花园60号
八、新市街
棠涌德风巷1-16号、18号、20号,棠涌德风横巷4-8号,严家大巷12号、12号之一、14号、16号、18号、18号之一
九、永平街
集贤前街12号、20-1号
十、云城街
金岭南街23号(1号楼1单元、2单元)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