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沙园街道
奋勇三街3号。
二、海幢街道
杏坛大街40—42、48、51—53号。
三、昌岗街道
福坛大街一巷1—8号、9号之一高房,福坛大街11号前座。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