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12月18日,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单价5万元及以上(价税合计)一手七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汽车新车,并在指定消费终端使用银联卡刷卡支付方式支付2万元及以上购车款(需保留并上传POS签购单),给予3000元/人的汽车消费券,全市汽车消费券总数不超过2000份。
本次活动的汽车消费券,按车主提交补贴材料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活动名额用完,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用户的活动申请,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汽车消费券。
活动可参与用户:
全体在榕人员(包括域外来榕人员),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具体条件如下:
(1)活动期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七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汽车,每辆单价不低于5万元,下同)、并在指定消费终端使用银联卡刷卡支付方式支付2万元及以上购车款的个人消费者。
(2)取得福州市(六区六县、除平潭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福州市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上牌(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在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8日期间,已参加过汽车消费券或汽车补贴活动的旧车牌不予以参与)。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8日期间。
(4)个人消费者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为同一用户,仅限用户本人申请。
(5)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支付购车款的签购单仅能申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