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阳江市江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24时起,对江城区划定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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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阳江市江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13时起,对江城区划定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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