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以下区域进行调整:
一、新划定高风险区(6个)
泰山区:南关社区春风十里5号楼、东湖社区杆石桥西路11号楼2单元、金域缇香小区3号楼(温泉路南段)、徐家楼街道琵琶湾村、惠普家园南区7号楼2单元。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院子40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5个)
泰山区:长城路泰山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华新山水居5号楼1单元、花园路方园小区1号楼3单元。
岱岳区:范镇贠北村。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绿地城际空间站4号公寓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泰安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