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5日19时起,将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四川路27号台西九院3号楼;李沧区李村街道中崂路1027号2单元,虎山路街道虎山路87号虎山新苑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社会热点2022-11-26 13:24:39佚名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5日19时起,将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四川路27号台西九院3号楼;李沧区李村街道中崂路1027号2单元,虎山路街道虎山路87号虎山新苑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