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6日起,将肥乡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1.肥乡镇城南堡村;
2.肥乡镇蔡庄村;
3.锦江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7号楼3单元、1号楼6单元;
4.盛世长安小区17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
5.万浩新城小区(西区)8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6.邑城家苑9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
7.辛安镇镇孟张庄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6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