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何某元,女,43岁,住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景芳苑3栋,因被通报为密接,于11月25日中午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11月25日初筛阳性,11月26日复核阳性。
感染者2:刘某玥,女,36岁,11月23日从外省来长,住雨花区延年福润酒店。11月26日初筛阳性,复核阳性。
感染者3:王某,男,24岁,住雨花区高桥新二号小区D3栋,11月25日初筛阳性,11月26日复核阳性。
上述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2日
08:00,从家中出发,搭乘何某林货车前往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小区雪村电器上班;
17:00,搭乘何某林货车前往长沙县黄兴镇员工仓库吃饭;
18:50-20:00,饭后搭乘货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3日
08:00,从家中出发,搭乘何某林货车前往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小区雪村电器上班,未外出;
18:00,搭乘货车返回家中;
19:00-20:20,在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景芳苑小区附近散步,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4日
08:00,从家中出发,搭乘何某林货车前往雨花区洞井街道天华小区雪村电器上班;
17:00-19:00,搭乘602路公交车前往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万境水岸文苑;
19:00,搭乘602路公交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3:51,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
11月25日
集中隔离。
11月26日
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2:
11月23日
05:26,从外省乘坐火车K504来长,抵达长沙火车站后进行落地检(阴性);
05:50,搭乘的士前往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延年福润酒店;
09:10-12:00,在酒店4楼会议室参加心理学培训;
12:00-14:00,在房间休息;
14:00-17:00,在酒店4楼会议室培训;
17:00,返回房间休息,未再外出。
11月24日
09:10-12:00,在酒店4楼会议室参加心理学培训;
12:00-14:00,在房间休息;
14:00-17:00,在酒店4楼会议室培训;
17:00,返回房间休息,未再外出。
11月25日
轨迹同11月24日。
11月26日
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3:
11月22日
07:44,在雨花区高桥街道乐尔乐超市旁的德园大包买早餐,随后前往雨花区乐尔乐超市购物;
09:54-10:34,乘坐地铁(高桥南地铁站-湘江新区白鸽咀地铁站);
10:40,步行至湖南省肿瘤医院检验科做实验;
13:00,步行至湖南省肿瘤医院旁的长春餐饮店用餐;
13:23,返回湖南省肿瘤医院;
14:14-15:00,乘坐地铁(湘江新区白鸽咀地铁站-高桥南地铁站)返回家中;
15:00-21:05,在家;
21:05,前往雨花区高桥街道新友家超市(石坝路店)购物,随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3日
08:00,在雨花区高桥街道乐尔乐超市旁的德园大包买早餐,随后前往雨花区乐尔乐超市购物;
09:00,乘坐同事的车前往望城区桥驿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
12:22,在望城区阳光早点(桥驿店)吃饭;
12:28,前往望城区桥驿镇卫生院旁边的立立超市购物后,返回望城区桥驿镇卫生院工作;
13: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8:36,前往雨花区老百姓大药房(乐尔乐超市旁)购药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4日
全天在家中,未外出。
11月25日
07:26,前往雨花区高桥街道乐尔乐超市购物,随后返回家中休息;
15:23,前往雨花区高桥街道华晨世纪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返回家中休息;
17:29,前往雨花区高桥新二号小区旁快乐惠超市购物,随后返回家中休息;
21:35,前往雨花区高桥新二号小区旁快乐惠超市购物,随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6日
转运至长沙市公共救治中心。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省入长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1月27日通报长沙雨花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