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受理范围
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户籍居民,在我省南京、苏州、盐城3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我省户籍居民到上海、浙江嘉兴、绍兴、台州、安徽合肥市、黄山、宿州7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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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
试点全面推开后,将与我省现有的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省内通办”,以及换、补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补充。在试点基础上,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我省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办理大厅将全面受理长三角区域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和全国身份证“跨省通办”换、补领业务,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