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研判, 决定于11月17日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再次开展一次高质量的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采样时间
11月17日7:00至13:00,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延长到14:00。
二、采样对象
主城区所有居民(包括花洲、古城、湍河街道办事处、城乡统筹发展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所有居民、流动人口等)。
三、 工作要求
1、 各街、区要科学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要广泛宣 传,精心组织,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主动配合,做到不少1户, 不漏1人。参加核酸检测采样的居民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2米距离,不扎堆、不滞留,不随地吐痰。
2、各医疗机构一定要储备足量的应急采样队伍。所有工作人 员提前半小时到岗到位,采样人员要严格落实二级防护,注意一人一手消,十人一换手套。务必要规范采样,做到采样到位,采集标本有效。
3、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一定要按照原采样途径有序采 样,不得漏采;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也必须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4、对恶意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特别是造成严重 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连续两次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赋黄码。
邓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