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到严防严控,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1月26日起,全区所有酒店、饭店、食堂、小吃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律停止提供堂食服务。
二、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置取餐窗口或在门口设置取餐台,未设置取餐窗口或取餐台的一律采取物理隔离,并在进口处张贴“本店暂停堂食,请在此点(取)餐”提示,严禁外卖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
三、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和食品安全。
四、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禁止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禁止堂食等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餐饮企业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本通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