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新增3例阳性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2022年11月27日,我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3例阳性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阳性感染者1,漕河镇夏漕社区五组,系大润发玛特超市关联病例密接。
阳性感染者2,蕲州镇东长街,系外地阳性人员关联病例密接。
阳性感染者3,蕲州镇东长街,系外地阳性人员关联病例密接。
上述阳性感染者近7天到过的点位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后,新增以下点位:
11月19日:蕲州镇牛皮坳村;
11月20日:亚洲大酒店、蕲州镇牛皮坳村、蕲州镇湖景广场菜鸟驿站、蕲州镇城丰超市、“精品街”副食店;
11月21日:铁路广场盐业公司、刘河镇蕲客麦隆超市、狮子镇胡记平价超市、蕲州镇牛皮坳村;
11月22日:铁路广场盐业公司、株林镇老街美宜佳、达城街道张俊钦店、蕲州镇河街卫生室、蕲州镇牛皮坳村;
11月23日:铁路广场盐业公司、赤东镇蕲阳本艾科技有限公司、蕲州镇河街卫生室、蕲州镇牛皮坳村;
11月24日:蕲州镇牛皮坳村;
11月25日:蕲州镇牛皮坳村、蕲州镇红石头村2组。
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电话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就地静止并第一时间与所在社区(村)联系。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713-7225071。
蕲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