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经考察合格者,参加绵阳市公安局科技城新区分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绵阳科技城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聘用期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绵阳科技城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月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