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1号)
2022年11月27日凌晨,我县根据外地协查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在浦活动轨迹清晰,具体如下:
吴某某,男,系河北省石家庄市返浦人员。11月26日乘坐G6271列车(10车厢06D座)自保定东到石家庄站,到石家庄站后乘坐G2815列车(08车厢06D座-衡水北转02车厢10D座)到杭州东站,到杭州东站后乘坐D3235列车(07车厢14D座)到义乌站。抵达义乌火车站落地检后,由我县专车闭环转运至居住地隔离。
我县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流调溯源、隔离转运、核酸检测、环境采样消杀等工作,相关风险人员已落实管控。
请广大市民继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不在高速服务区逗留,不前往高速卡口核酸采样。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浦返浦,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天三检”完成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允许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