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0号)
2022年11月26日,浦江县在郑家坞卡口送检的核酸样本中发现1管“10:1”混采样本结果异常,经追阳确定1人为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在浦活动轨迹清晰,具体如下:
黄某某,女,11月24日与家人自驾从甘肃省兰州市返浦,11月26日凌晨3时许从郑家坞卡口下高速,落地检后直接返回家中,其间未外出。
浦江县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流调溯源、隔离转运、核酸检测、环境采样消杀等工作,相关风险人员已落实管控。
请广大市民继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不在高速服务区逗留,不前往高速卡口核酸采样。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进行“三天三检”,其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