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起花都区炭步镇、狮岭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

社会热点2022-11-30 10:53:49未知

11月30日起花都区炭步镇、狮岭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

  划定时间:2022年11月30日起

  划定区域:

  (一)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北区。

  (二)狮岭镇

  1.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区除外)。

  3.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高风险区除外)。

  4.芙蓉大道北40-9号以南、芙蓉大道北34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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