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我县在外省返乡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3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1:包某柱
11月28日
16:00,与妻子饶某英从广州市海珠区出发到广州站乘坐火车(车号:Z123,车厢17);
11月29日
5:19,抵达长沙站;
6:38,从长沙站乘坐Z8312(6车厢)前往龙山北站;
11:29,抵达龙山北站后落地检,全程佩戴口罩,期间有亲戚把车送到北站,全程无接触;
14:30,自驾车送妹妹及妹夫至石羔街道石羔社区2组家中;
15:00到达石羔街道冲天村家中居家隔离。
11月30日
4:1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2:饶某英
系感染者1妻子,活动轨迹与感染者1一致。
感染者3:杨某明
11月28日
系感染者1妹夫,与妻子包某乘坐火车(车号:Z123,车厢17)从广州站至长沙站。
11月29日
5:19,抵达长沙站;
6:38,从长沙站乘坐Z8312(1车厢)前往龙山北站;
11:29,抵达龙山北站后落地检,全程佩戴口罩;
14:30,坐感染者1的自驾车回到石羔街道石羔社区2组家中居家隔离。
11月30日
10: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