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海盐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省外来盐人员,已转运定点医院治疗。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省外来(返)海盐人员要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并严格实行“落地检+三天三检+三不”的健康管理措施。“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天三检”完成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
海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