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男子当街捅杀女子,曾欲杀害其他前同事

社会热点2023-05-11 18:20:53佚名

湛江男子当街捅杀女子,曾欲杀害其他前同事



事发现场

2022年12月9日,广东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当街砍人事件。20岁的陈某萍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被前同事黄某南拦截,后被其当街捅刺16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警方通报中提到,黄某南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了陈某萍。

半年过去了,陈某萍的家属依然对于“感情纠纷”这四个字大为困惑。在陈某萍的姐姐陈咏琪看来,妹妹与凶手并没有任何感情纠纷,也没有任何金钱往来,双方仅仅是短暂的同事关系。

“他之前一直骚扰我妹妹,要求她做女朋友。但我妹妹从头到尾都明确拒绝了。”陈咏琪回忆,在事发前的7月底,妹妹就曾被黄某南当街持刀威胁。事后,她所在单位的领导曾向辖区派出所所长报警反映情况,被告知民警已到过黄某南家中进行警告、叮嘱。

但后来,悲剧还是发生了。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5月22日,黄某南犯故意杀人一案将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发后警方通报

被害者多次被骚扰

事情过去半年,陈咏琪依然不能接受,妹妹陈某萍因为拒绝追求而被前同事砍死的事实。

事发前,陈某萍曾在湛江市赤坎区一家高档酒店工作了3年,而黄某南是在2022年3月应聘进入该酒店的工程部。酒店一名负责人表示,由于黄某南工作表现并不是很好,且性格孤僻、不合群, 2个多月后,他便被辞退了。

正在短暂的试用期间,黄某南到陈某萍所在的会议部维修空调时,第一次见到了陈某萍,并提出了加微信好友的请求。

“当时她觉得是同事,也没觉得有什么,就同意加了微信”,与陈某萍同一部门的刘雅(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没过多久,黄某南便开始追求陈某萍,但被拒绝了,“陈某萍说她和黄某南不熟,平时也没接触,我们也没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2022年6月7日离职当天,黄某南再次主动找到陈某萍,提出了两人交往的要求。

刘雅回忆,当时在酒店会议部,黄某南拽着陈某萍的胳膊要挟称,“要么做我女朋友,要么就去死”。陈某萍再次明确拒绝,并呵斥了黄某南,后者才作罢。

后来,陈某萍也曾和好友提到了这件事,自己遭到威胁,便立即删除了黄的微信,“我根本没和他聊天,没有理过他,任何关系都没有。”

也是在那次事情之后,一些同事才知道黄某南骚扰女同事的情况,“他还要过另一个女同事的微信,对方说自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不能加微信了”,李雅说。

离职后的黄某南仍然继续追求、骚扰陈某萍。起诉书显示,黄某南将一个定位器秘密安装在陈某萍上下班所驾驶的电动车上,并通过个人手机软件接收该定位器数据,以掌握陈某萍位置信息及活动轨迹。

2022年7月28日下午4时,陈某萍和同事骑电动车返回宿舍途中,再次被携带刀具的黄某南拦截。李雅回忆,当时,电动车还没有停稳,黄某南便死死拽住了陈某萍的胳膊,要求她加回被删的微信,并且同意做他女朋友,“他兜里揣着刀,威胁说死也要得到陈某萍”。



2022年7月,陈某萍被持刀威胁后将自己经历告知朋友。图/受访者提供

起诉书显示,在陈某萍拒绝后,黄某南欲持刀行刺,因为多名同事劝阻且有路人在场,只得放弃离开。

李雅回忆,他们打电话给公司附近的同事求助,但被黄某南抢了手机。就在双方拉扯时,一位路过的男同事前来帮忙,也遭到了威胁。

“同事来帮忙,就是(像)救命稻草一样。还好今天不是我一个人”,陈某萍和朋友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并称已经报了警。

这次事情之后,担心再被骚扰的陈某萍尽量选择和同事一同上下班。后来,又有同事在下班路上遇到了黄某南,还提醒她外出小心。

12月9日,独自下班的陈某萍被黄某南围堵后杀害。经湛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萍系被单刃锐器刺伤胸腹部致左肺、肝脏、脾脏破裂造成大失血死亡。

“我们本来第二天回老家给母亲过生日,她还给母亲买好了生日礼物”,陈咏琪难掩悲伤。

曾计划杀害多人?

值得关注的是,陈某萍并不是黄某南的唯一作案目标。

据了解,在应聘酒店工作前,黄某南曾在湛江市遂溪县工作过一段时间。这份工作中,他认为自己经常因工作生活问题被责骂批评,因此对3名同事产生了不满和记恨。

2022年6月,黄某南从酒店离职后,因为个人情感、工作问题等不如意,逐渐产生了杀死陈某萍、顺带杀死上述3名同事的念头。

起诉书显示,2022年7月开始,黄某南先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又在9月购买了一把铁锤,准备伺机杀害陈某萍。为了杀害前同事,他还在家里自制了电人工具、铁水管等作案工具,后来11月,他还潜入遂溪县前同事的值班室,拍下他们的值班表,通过掌握3名前同事的作息时间以便作案。

在7月28日威胁陈某萍之后,黄某南“因为情感无法解脱,工作又不顺”等,决定杀死陈某萍及3名前同事。为此,黄某南继续通过定位器掌握陈某萍的位置信息及活动轨迹,多次在酒店附近对陈某萍进行蹲守和跟踪。

根据此前获取的出勤表,黄某南推定了3名前同事在宿舍的休息睡觉时间。确定作案后,又提前在雷州市租用了一辆汽车,并停放在湛江市区路边,准备在杀害陈某萍后,开车前往遂溪县作案。

12月9日下午17时许,黄某南在陈某萍工作的酒店附近停好车,准备蹲守作案。发现陈某萍独自出行,他便尾随至湛江市第三十二小学东门外路段,追上陈某萍进行阻拦拉扯。“黄某南质问陈某萍为何不回其信息、不理会等,陈回应已有男朋友、拒绝做其女朋友,并要求黄某南不要骚扰她,但黄某南仍继续拉扯纠缠陈某萍不放……”



5月22日,该案一审将开庭。图/受访者提供

起诉书显示,两人争执中,路人经过询问是否需要帮忙,陈某萍请求报警。也正是这番话激怒了黄某南,他将陈某萍拉到路边围墙的铁栏处进行行刺。“陈某萍被刺时认错求饶,而黄某南不为所动仍决意杀她。”

12月9日下午,在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驾驶电动车逃到湛江市麻章区。在逃亡过程中,他还进行换装、取车,并提前藏放在路边的自制电人工具及尖水管放上了车。

当晚到达遂溪县北坡镇后,黄某南因事先准备的电人工具的电线不够长而不便取电作案,还到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根电线接驳延长了原电线。后来,黄某南将车停在北坡镇附近小路休息,准备等待时间作案。

当晚23时许,黄某南胞姐通过微信劝阻自首,其放弃了继续作案的计划。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耀南因个人情感、工作问题等不如意而迁怒、报复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另已着手实行作案,意图杀死3人,后自首而中止。其情节、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院还提到,黄某南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家属质疑事先报警未起作用

除了希望严惩凶手黄某南,陈某萍的家人曾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声质疑辖区派出所。

家属和同事均提到,在7月28日被骚扰后,陈某萍曾将自己的遭遇反馈给领导,酒店人事部负责人也联系了辖区派出所。

李雅称,人事部负责人姚军(化名)曾给时任赤坎区沙湾派出所所长打过电话,告知黄某南持刀骚扰陈某萍,威胁到了她的人身安全,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不过,派出所并没有直接联系她们了解情况。

事后几天,姚军反馈给陈某萍的回复是,警察去了黄某南家里,由于其本人不在,只和家属叮嘱了几句。“警察还是没有找我们,只是酒店领导转述了这个话。”

2023年5月10日,姚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他确实接到了陈某萍部门负责人的电话,了解到其被持刀威胁的情况。由于自己并不是当事人,也不在事发现场,因此只能一边安排相关人员安抚员工,一边联系派出所报备情况,“因为我也不了解详细的经过,(打110)条件也不符合,只能向派出所领导反馈了情况。后来领导也有回复,确实也去了嫌疑人家里。”

陈咏琪提供的多份关于陈某萍同事及领导的录音证实了上述说法。通话记录也显示,2022年7月28日下午18时19分,姚军曾拨打上述所长的私人电话,通话时间2分49秒。



陈某萍工作的酒店人员曾联系派出所。图/受访者提供

中国新闻周刊拨打该所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赤坎公安分局也未正面回应此事。

姚军表示,案发之后,酒店给予了家属一定的人道主义赔偿,并发起了捐款。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酒店的数十名员工也配合警方做了笔录,当地纪检委也曾做过谈话调查,“具体应以调查结果为准”。

陈咏琪也提到,在两次被公开骚扰之后,她也收到了妹妹的求助,得知报了警,她才放松下来。她曾建议妹妹换份工作,但对于专科毕业的陈某萍来说,酒店的月薪3000多元,还缴纳五险一金,在当地是一份难得的工作。另一个原因是,她的母亲也在酒店附近打工,两人离得近,可以互相照顾。

但没想到,时隔近5个月后,妹妹还是被黄某南杀害了。“我们以为报警能处理,妹妹就安全了。”

2022年12月至今,陈咏琪和家人曾向当地警方、检察机关等多次反映上述情况。材料显示,湛江市公安局收到家属的信访后,根据领导批示及《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转至赤坎公安分局核查处理。

但截至目前,暂时还没有进展。

此外,陈咏琪坚持认为警方的通报并不准确。陈某萍和黄某南并没有任何感情纠纷,也没有任何金钱往来,“他之前一直骚扰我妹妹,要求她做女朋友。但我妹妹从头到尾都明确拒绝了。”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辩律师赵良善表示,情感纠纷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主体之间因为情感问题引发的具有一定对象性的认知冲突。本案中,凶手黄某南先前追求被害人被明确拒绝,后多次进行骚扰、威胁,亦可称之为“情感纠纷”。

赵良善认为,黄某南因情感问题对陈某萍心生不满,对陈某萍产生杀害动机,并蓄谋已久,伺机剥夺了陈某萍的生命,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黄某南判处死刑。

与此同时,陈某萍家属可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黄某南予以民事赔偿。

虽然《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赵良善认为,鉴于本案的特殊性,黄某南蓄谋已久,当街捅陈某萍16刀,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为恶劣,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自首情节不足以对黄某南减轻或从轻处罚,黄某南面临死刑,免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赵良善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陈某萍被黄某南当街持刀威胁后,向工作单位反映情况,由单位领导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私人电话反映情况,这种报警方式同样有效。因此,派出所所长接到电话后,应当立即出警,警告黄某南本人,并给陈某萍送达出警回执等,而非仅仅告知黄某南家属,否则,就是不合规的。

赵良善提醒:给派出所所长私人打电话报警的方式不值得提倡,因为报警尽量采取打110的方式,这样,110指挥中心就会有记录。

作者: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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