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承办省民政厅和市政府交办的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及老区扶贫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工作;加强对全市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推动各部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的老龄工作。
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