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遗体火化后,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逝者有效死亡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到新乡市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市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单项超出减免标准部分和另行选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不予减免;规定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没有发生或未达到标准的不予返还或抵扣。
在新乡市市区死亡且无法甄别户籍及身份、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遗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经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减免项目和标准
每具遗体火化减免1200元,具体减免项目如下:
(一)接运遗体费350元;
(二)抬卸遗体费50元;
(三)遗体火化费350元;
(四)遗体冷藏存放费100元;
(五)卫生防护用品(遗体袋)40元;
(六)骨灰格位寄存费130元;
(七)可降解骨灰盒费180元。
在新乡市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户籍在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及平原示范区的城乡所有居民;
(二)市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进城务工人员;
(三)驻新部队现役军人;
(四)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五)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六)无名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