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
四至范围东至罗庄街道焦沂庄村土地、西至规划路、南至罗庄街道焦沂庄村土地、北至罗庄街道焦沂庄村土地。
地块2
四至范围东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西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南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北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
地块3
四至范围东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西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南至南外环路、北至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土地。
地块4
四至范围东至傅庄街道张旦子村、土山屯村土地、西至傅庄街道张旦子村土地、南至沂册路、北至傅庄街道邱旦子村土地。
PART
征收土地用途
地块1
拟用智能制造产业片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地块3
拟用专精特新产业片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4
拟用新材料产业片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PART
征收土地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I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IV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5万元。
其他补偿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