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邹城市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9个
邹城市钢山街道昌平社区三和巷2排8号、邹城市凫山街道馨苑小区10号楼3单元、 邹城市大束镇云山营村10号、邹城市北宿镇北屯村鑫星路南如意饭店、邹城市中心店镇西付村果园东二街北19号、邹城市太平镇冯家庄村东二街144号、邹城市唐村镇东郭村6巷17号、邹城市唐村镇白庄村40号、邹城市唐村镇东田村幸福街5号。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