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总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
日常办公电话:0373—3326191,3326633;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