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买一辆车,至今不知道触碰他什么底线了,被那样辱骂。”2月23日,南京的邓先生找到潇湘晨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委屈:10天前,他在直播间看中了一款小车,应对方要求留下了联系方式想了解情况。他于2月15日零点47分通过了对方的好友申请,并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很晚了,勿扰,注意你的销售方式”。不料,对方连续发了六条语音,“辱骂的话不堪入耳。”
邓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对方发完语音后将他拉黑,他在对方的视频下方留言要求道歉,则招来新一轮的辱骂。“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要求他跟我道歉,必须道歉。”
2月23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与邓先生产生纠纷的“小铭汽车”工作人员,他拒绝道歉,并表示,自己不喜欢邓先生的说话方式,认为邓先生故意摆谱。“我大小是个老板,你装什么装。我可以把他打一顿,再赔他十万二十万。”
投诉:预约买车却遭遇对方辱骂
邓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想买一辆代步车,偶然在一个名为“小铭汽车”的直播间里,看到了主播直播介绍的一款车,符合自己心中的要求,于是表达了自己的兴趣。2月14日2时23分,该直播间的客服在聊天窗口表示,“大哥,方便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主播下播后微信加您私聊你感兴趣的车”。2月15日17时55分,邓先生看到私信后,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邓先生说,他平时要上班,也是从事服务行业,每天需要工作到22时左右,然后再洗漱准备睡觉。2月16日凌晨,他在准备休息时从手机里看到了对方发来的好友申请,称自己是“小铭汽车”。他通过了对方后,当时时间已经到了2月16日零点47分。
聊天截图
面对对方的打招呼,邓先生回复“很晚了,勿扰”,对方提出“不是看车的嘛”,邓先生再次回复“是的,但是已经很晚了。注意你的销售方式”。
“我没想到,发完这句话之后,他连发了6条语音,疯狂辱骂我,骂得太难听了。”邓先生说。在邓先生放出的语音中,一名男声称其“脑子不好”、“神经病”等,并伴随着侮辱性的词汇。此段对话发生在零点52分。
“我当时一脸懵,这是怎么回事啊?”对此,邓先生非常愤怒,在2月16日1时03分向对方发送信息,要求对方道歉,否则将起诉,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
“我原本的意思是,今天太晚了,建议改天吧,你这个销售方式要换一换,难道是我的说话方式触到了他的底线?”被骂了一顿后,邓先生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尝试给对方打电话,但显示对方正在通话中,无法联系上。他试图用自己的账号去搜索对方的账号,发现网络账号疑似也被拉黑了。“我只能通过我女朋友的微信给他的评论区留言,没想到再次遭到辱骂。”
截图
在邓先生提供的留言中,用户名为“蛋蛋”的留言称,“温馨提示:你的微信涉嫌辱骂他人,我已通知你对我道歉,否则我将拿起法律武器对你追责”,“再次警告:我已对你提出道歉要求,你再次谩骂,我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该用户得到的回复是,“脑子有病,骂你都是看得起你”。
“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要求他必须向我道歉。”邓先生表示,如果对方坚持不道歉,他也会在后续考虑别的法律手段。
回应:我可以打他一顿,再赔他20万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与邓先生产生冲突的“小铭汽车”,显示地址为江苏南京建邺区奥体中心1号名车。
2月23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与邓先生发生冲突的“小铭汽车”的工作人员。“骂得好,骂得漂亮。他口袋里没两粒子,装什么装。”当提到邓先生时,该男子表示,自己不仅不会道歉,还要把对方再骂一遍。“他要是在我跟前,我可以把他打一顿,我再赔他十万二十万。”
“我是一个正常人,我是开门做生意的。我脑子没问题的情况下,我好端端的骂客户干什么?我指望着客户赚钱,但凡有一点不好影响的事,我都不会去做的。”他强调,他不喜欢邓先生说话的方式。“我当时非常客气,他通过我的好友申请后,她的头像是个女孩子,性别也看不出来,于是我就很礼貌的打招呼‘你好姐妹’。如果头像是男孩子,我肯定就会说‘你好兄弟’。结果他跟我说‘注意你的销售方式’,我的火一下就起来了。”
“我大小是个老板,你给我来装什么呀。你买个车,你哪来的自信啊?”该男子认为,他平时经手卖的车,都是几百万的车,他客客气气的说话,邓先生却摆谱。
在记者劝他平静一下情绪后,他再次表示自己没有生气,只是觉得“很好笑”。“让他来我店里,我给他一个交代,我让他知道什么是人性的险恶。”
延伸阅读:
女子购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打
买了过期大米找超市索赔,却被商家打得进了医院。这件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就发生在重庆一位冯女士身上。不过,打人的超市方面则声称,冯女士并非普通顾客,是一个“职业打假人”,他们已掌握相关证据,绝不向冯女士妥协。
买大米发现过期要求索赔 反被超市工作人员打进医院
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报道,2月16日,冯女士和家人来到位于九龙坡巴山地铁站附近的香港优优超市(金石广场店)购买商品。他们一共买了5袋、250斤大米,花费625元。
冯女士的购物小票。视频截图
结账后,冯女士发现大米包装袋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30日,质保期为6个月,也就是到2023年1月30日截止。显然,冯女士购买当天,大米已过质保期半个月。
超市销售人员发现大米过期后,提出退换。但冯女士则要求超市按其宣传的“假一赔十”,进行10倍赔偿。结果双方没有谈拢,就在超市门口,冯女士和家人遭到了超市工作人员的殴打。
冯女士及丈夫遭到超市工作人员殴打。视频截图
据冯女士说,她是被铁锹木把给打伤的,在重钢总医院住了四天院。
据《天天630》报道显示,冯女士称买的这250斤大米是送给父母吃。
双方各执一词“正面刚”,均声称报警等处理
涉事的香港优优超市(金石广场店)。
2月20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分别联系了香港优优超市金石广场店及冯女士。
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冯女士当天结账时,销售人员就已经发现大米过期,并提出退换,但冯女士仍坚持带走大米,还要求“假一赔十”,“他们就是‘职业打假’的团伙作案,重庆好多商家都遭受过他们的敲诈勒索,金额高达几百万。”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冯女士购买的250斤大米,并不是之前报道中说的那样,是给父母吃,“当时我们收银员就问了冯女士买这么多大米做什么,她说‘因为这个超市的米便宜,买来给工地上的工人吃’。”
“我们现在也有他们进行作案的证据,包括所有遭受他们‘职业打假’敲诈勒索的商家的收据,有记录、照片、监控等。”工作人员称,事发当天,他们就报了警。同时,超市也把他们掌握的“职业打假”的交易记录、电话录音、监控等证据一并交给了警方,希望冯女士这类“职业打假人”得到严惩。
事件另一方,冯女士的弟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目前,冯女士经过治疗已经出院。他们对这事气愤不已,也向警方报案,“我们正在派出所做笔录。”
冯女士的弟弟表示,姐姐购买到过期大米反遭殴打,头部、腿部、腰部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从出事到现在,几天时间,超市那边一直没有管过。我姐姐的医疗费用都是自己垫付的。当时是提前垫付了9000多元,具体的治疗费用暂不清楚。”
“警方告诉我们,这件事看是否能够协调处理。如无法协调,只有走诉讼程序。”冯女士的弟弟说,他们希望涉事超市及超市负责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律师:是否为“职业打假”存争议,商家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个事件到底是不是“职业打假人”进行敲诈勒索?相关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重庆两位律师进行了解。
重庆利欣律师事务所尹明沁律师表示,目前来看,该事件是否属于“职业打假”存在争议。
“‘职业打假’,顾名思义是明知而为之。我们普通顾客一般是在商品买回来之后,才发现商品过期。职业打假就是在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还故意购买。”尹明沁律师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事件中,冯女士是否在购买大米之前就知道大米已过期并故意购买,尚不能完全确定。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十倍赔偿’的诉求是会得到支持的。”尹明沁律师认为。
重庆景誉律师事务所黄勇律师也认为,如果超市有“假一赔十”的承诺,那冯女士的诉求应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事件中,商家售卖过期商品,就算是在结账的当时发现,他们也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只要顾客按照商家的‘假一赔十’承诺,要求获得赔偿,那么,商家就应作出赔偿。”黄勇律师表示。
同时,尹明沁律师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无论事件中的冯女士是否为“职业打假人”,超市打人的行为肯定违法甚至有犯罪嫌疑。
“如果冯女士达到轻伤二级,商家就构成了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尹明沁律师分析说,如果冯女士伤情没有达到轻伤二级,就可能是一个治安事件,商家也需要受到治安处罚,“就算不受治安处罚,那也涉及民事上打人的侵权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