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换时间
余量兑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5日兑换网点对外营业时间内。
余量兑换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公众个人兑换期、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兑换期内,各品种普通纪念币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公众个人兑换期: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兑换网点对外营业时间内为公众个人余量兑换期。在此期间兑换网点只接受办理公众个人余量兑换,不办理单位团体余量兑换。
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
公众个人兑换期结束后,如普通纪念币还有剩余,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5日兑换网点对外营业时间内,为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余量兑换并行期。在此期间,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同时提交申请的,优先办理公众个人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