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情况、购房总价(工程预算)、还贷能力以及住房情况等综合核定,并遵循以下原则和限额标准:
(一)不超过按照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定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或者按照贷款还贷能力系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总价款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预算一定比例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不超过本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四)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目前,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具体以窗口审核为准。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