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03-29 12:12:52未知

东莞长安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的通告

  长安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特别是2021年12月16日后,有深圳龙岗布吉和吉华街道、罗湖旅居史的人员,以及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河南省安阳市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各类公共场所在场所出入口显眼位置要张贴场所创建的场所码,设置专人指引群众进入扫码,严格落实检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场所码打卡绿码成功后方可进入场所。各经营性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密室逃脱等密闭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开放。

  五、严格交通防控。各公路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六、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

  七、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校外培训机构需暂停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十、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场所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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