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一、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2)具有机动车来历证明;
(3)具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具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所需材料:
(一)抵押期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6*机动车号牌
7*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非抵押期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6*机动车号牌
三、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