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宁阳县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时间。集中整治期过后,将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列为日常重点工作,保持严查重罚态势。
整治范围
县城区及各乡镇、园区规划区。
整治重点
(一)携犬出户未使用牵引带(绳)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牵引带(绳)。
(二)携犬出户未即时清除犬粪。
(三)侵占楼顶、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
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居民的人身健康及安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明养犬工作的通告》,结合部门职能,现就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