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区域:
城区东至潮汶路、南至泰肥一级公路、西至孙牛路、北至泰肥铁路线合围区域内,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之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绿地,公园,各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管控时间:
自2024年2月2日(农历小年)至2月24日(元宵节),全市启动一级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各镇街区、公安等部门将加强巡防管控,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启动二级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常态化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巡查管控工作,防止发生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燃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