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1.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引进博士、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以上层次人才,全职且年薪不低于24万元、柔性合作劳动报酬(连续12个月累计额)不低于18万元,分别按年薪(报酬)的35%、30%给予人才补贴。全职的连续补贴3年,分年度申请;
2.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领取的薪酬总额为本次补贴基数。
有关要求
1.申报人才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2.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申报人才请在2023年10月15日前提供有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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