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怎么定夺?
举报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规定的实名举报人,举报办理部门应予以发放举报奖金,或是对举报人给予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
企业内部知情人员对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奖励规定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在规定等级幅度内就高认定。
在符合举报奖励原则的基础上,举报人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Ⅲ级奖励情形,分3档进行奖励。
1.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人民币300元:
(1)提供一般线索;
(2)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基本相符。
2.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人民币500元:
(1)提供重要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基本相符。
3.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人民币800元:
(1)提供重要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
(2)协助案件调查;
(3)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基本相符。
在符合举报奖励原则的基础上,举报人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Ⅱ级奖励情形,分2档进行奖励。
1.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
(1)提供一般线索;
(2)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基本相符。
2.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人民币2000-10000元:
(1)提供重要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
(2)协助案件调查;
(3)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基本相符。
在符合举报奖励原则的基础上,举报人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Ⅰ级奖励情形,分2档进行奖励。
1.满足以下条件的,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大程度酌情予以重奖人民币10000-50000元:
(1)提供案件查办重要线索及关键证据材料;
(2)积极协助案件调查;
(3)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完全相符。
2.满足以下条件的,予以重奖人民币50000-300000元:
(1)提供案件查办重要线索及关键证据材料;
(2)积极协助案件调查;
(3)举报情况与调查结果完全相符;
(4)使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得以及时查办,或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Ⅰ、Ⅱ级奖励具体金额,参照举报案件行政处罚金额1%-5%确定。不足对应档次奖励金额规定下限的,执行奖励金额下限标准,超过对应档次奖励金额规定上限的,执行奖励金额上限标准。Ⅲ级奖励实行定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