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异地就医人员
①门诊急诊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门诊诊疗的人员。
有效期:可以先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急诊住院当次入院有效。急诊门诊后因病情需要继续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急诊之日起10日内无需再次备案。
②其他人员。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下降:
虽然参保人无论是否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均可在市外已开展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医院进行直接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但如果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报销的比例会下降。
此外,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按照异地转诊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5%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