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座便民浮桥引发的官司和争议)
近日,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据了解,修桥的村民家住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组织者名叫黄德义,参与修桥的人员主要是他的亲属。他们在村边的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桥,总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们让过桥的村民和路人自愿交费,费用在1元—10元不等,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也不用给钱。
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他的三哥以及多位亲属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那么,村民们为何要自己筹钱修这样一座浮桥?法院判决又该怎么看?
01
不借助工具过河需绕行几十公里
村民自发建桥让过桥人自愿付费
洮儿河,是黑龙江水系松花江西源嫩江右岸最大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境内与吉林省西北部。黄德义的家就在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在洮儿河沿岸。
一直以来,村民的生产生活依赖洮儿河,但河流也给日常通行带来了不便。当地村民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不借助摆渡船等工具,包括振林村在内的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需要绕行几十公里才能到达河对岸。
黄德义一家旧照
黄德义兄弟五人,祖上不少人都做过和摆渡船相关的工作。他的父亲在上世纪70年代,曾造了一只木船,在洮儿河上摆渡,那时并不收费。90年代末,黄德义的三哥想继续在洮儿河上摆渡,当时已是一名教师的黄德义出了4000块钱,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摆渡船收取的费用并没有标准。
“2000年之前用牲口,马用的多,如果水浅赶马车都能过去,趟地都能过去。等2000年以后马都不用了,开始用拖拉机等机动车,但水深一点就过不去了。”
三条船组成的摆渡船,能摆渡的人和车有限,2014年,黄德义和亲友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浮桥。浮桥跟着水面宽窄调整,一旦汛期水太大,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
“如果水小就是用两条船就行了,六米多宽,如果水大一点就用十三条船都用上,那也就是二十米左右,如果太大了就不整了,汛期就停了。”
黄德义称,因为修桥有很多人参与,便安排大家轮流去桥上收费,收费标准并无硬性规定,过路的村民和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少则一两元,最多给过10元,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也不用给钱。
“修桥拆桥需要人,我哥、我侄儿等都参与,我也给不了工钱,就一个月就给他一天,那有水就得点,没水就拉倒。有钱没钱都过河,愿意给就给,不愿给就拉倒。”
黄德义的说法,也得到了附近村民的验证。“有给3块的,有给5块的,也有2块、1块的,这没准儿。”
02
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要求拆桥
修桥村民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黄德义告诉记者,桥修好的第二年,当地水利部门就开始对桥进行罚款。“2015年交了1万块钱,说交钱就不用拆了。16年交1万,都是我哥他交的,17年我哥他们都不交了,因为这桥也不咋挣钱。”
这座浮桥搭了四年之后,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18年,我问交钱还行不行了,他说交钱也不行了,让我拆。我们自己拆的,不是他们给拆的。”
拆桥以后,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
判决书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黄德义的辩护人在该案一审开庭时表示,黄德义的行为,仅应当受行政法律、法规的调整。黄德义建桥、收费,以此认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不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黄德义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指控黄德义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判决书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总计52950元过桥费由19人支付,少的50元、200元,多的5000元、20000元,数字基本都是100的倍数,没有零钱。根据该判决书,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
对于这两万元过桥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李某某告诉记者:“你要问这些,那我也不知道。派出所就问我这些年过了多少次桥,从哪年开始过的,一直到啥时候结束。”
03
修桥村民提出申诉被法院驳回
村民过河问题暂未得到解决
一审判决后,黄德义并未提出上诉。他说,自己越想越觉得冤枉,就在2021年底提出了申诉。
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黄德义的申诉材料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洮南市人民法院、洮南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前,都没有给出正面回应。
据了解,浮桥拆除之后,村民的过河问题至今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由于交通不便,来回时间较长,附近多位村民已经选择将地租给别人种,自己外出打工。“本来十多分钟到地方,现在要绕大半天,我已经把地都包出去了。”
相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