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公告2022第5号
2022年3月11日,我市在对隔离管控的域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第5次核酸检测中(前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治疗。该无症状感染者系江诚建国饭店工作人员。
其行程轨迹如下:
一、3月3日
15:30 在江诚建国饭店工作,下班后回院内员工宿舍居住
二、3月4日
06:41 - 06:48 乘坐208路公交车(吉E03999D)在人民公园站上车,到达水岸三期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06:50 - 07:02 生联堂斜对面亿香福灌汤包就餐
07:03 生联堂斜对面惠圆超市购物后返回亿香福灌汤包
07:14 乘坐208路公交车(吉E03999D)在水岸三期站上车,到达人民公园站下车后返回江诚建国饭店(全程佩戴口罩)
三、3月5日
06:55 - 07:15 在江诚建国饭店对面人民早餐厅就餐,之后返回江诚建国饭店
四、3月6日
07:30 江诚建国饭店工作
19:30 隔离管控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重叠的人员,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梅河口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备,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